为使用信安数字软件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卡信宝商户版软件订购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信安数字软件服务。您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绑定公众号、填写信息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
1.1. 本协议是您与深圳市信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数字”)之间关于您使用信安数字软件服务(卡信宝商户版)所订立的协议。卡信宝商户版微信小程序是深圳市信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HXGD0L)为企业提供的线上数字营销工具,支持数字卡券 的发行、流转、回收。 “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信安数字软件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1.2.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条款及信安数字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是您与信安数字共同签订的,适用于您在信安数字的全部活动。在您注册成为用户时,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项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信安数字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及提供服务的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制定、修改各类具体规则并在信安数字相关系统版块发布,请您适时注意本协议及具体规则的变更。若您在本协议及具体规则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和具体规则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和具体规则使用信安数字的服务;同时就您在协议和具体规则修订前通过信安数字进行的交易及其效力,视为您已同意并已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则进行了相应的授权和追认。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信安数字相关的服务。
1.4. 您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方根据本协议及信安数字有关规则、说明操作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您和信安数字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您与信安数字的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或法律纠纷。
2.1. 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以其他信安数字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信安数字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您可以使用您提供或确认的邮箱、手机号码或者信安数字允许的其它方式作为登录手段进入信安数字。
2.2. 您了解并同意,如您系在信安数字官网或信安数字官方发布的软件中完成的注册程序,只要您注册成功,您即可以获得您的登录名。您在此明确授权,您的账户信息在您注册成功时,已授权给信安数字使用,以使您更便捷地使用信安数字服务。
2.3. 您了解并同意,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使用信安数字旗下所有软件产品的服务,信安数字有权获取您及您的用户方如下信息:您和您的用户提供的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地址以及您和您的用户在享受软件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类信息。您同意信安数字及信安数字的合作方可以使用以上信息进行相关分析、改善信安数字旗下所有软件产品的内容,并使相关软件产品的内容、设计和服务更能符合用户的需求。
2.4. 您可以对店铺设置名称,但您设置的名称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您设置的名称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信安数字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注销您的账户。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名称将开放给其他有权用户登记使用。
2.5. 您应当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且需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3.1. 您理解并同意,您不得利用信安数字帐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信安数字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1. 信安数字为您提供相关软件服务(小程序)和技术支持。在服务期内,卡信宝商户版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卡券制作、派发转 赠、卡券核销*、卡券分销(即平台企业间自助互相分发卡券)、营销管理、客 户运营、基础信息管理、成员及角色管理、定制二维码(领券码、核销码)以及 相关统计报表。
4.2.信安数字有权对您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均有权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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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信安数字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信安数字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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